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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中鲁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洛阳昌骏实业有限公司供应假冒产品事件的通报
一、事情经过
(一)2019年7—8月份,二铝厂先后两次通过旺采超市向河南省中鲁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采购CJX2-651136V型“人民”品牌交流接触器,数量合计28个,单价120元/个(与历史采购价一致)。采购订单经对方确认后分别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编号EL-20190722-05和EL-20190802-15),对方于9月11日送货入库。 9月18日,二铝贮净检修班领取该型号交流接触器23个。使用过程中发现部分接触器触头易发热、打火,并造成天车电机损坏3台次(维修费用合计4843.76元)。
经集团招标办与河南省中鲁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确认对方所供交流接触器生产厂家为“香港上海人民电气电工有限公司”,通过查询得知该公司与人民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无任何关联,该公司产品和包装盒上均无人民电器商标,系假冒产品。
(二)7月10日,龙鼎铝业与洛阳昌骏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LDLY-20190710-06的采购合同,采购LC1-D95Q7C 380V型“施耐德”品牌交流接触器30个,单价162.5元/个(历史采购价182元/个);采购R150-0/2000ES型号“享士乐”品牌编码器5个,单价536元/个(其它供应商近期中标价960元/个)。11月1日该公司供应交流接触器10个,龙鼎铝业通过联系厂家400客服电话后确认系假冒产品。11月14日,该公司送货编码器1个,验收人员查看该产品与以往正品编码器外观明显不符,判定为假冒产品,当场给予退货拒收。
经集团招标办与洛阳昌骏实业有限公司联系,对方确认两次供应的产品均系假冒产品。
二、处理办法
鉴于近期集团下属企业发现多起类似事件,为充分维护集团利益,经集团招标委员会研究,对河南省中鲁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洛阳昌骏实业有限公司处理如下:
(一)即日起全面停止该两家公司在伊电集团的投标资格。集团及下属单位均不得与其法定代表人、业务经办人、实际控制人所设立的控股或全资的关联公司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不得进入招投标程序,不得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现有已签订合同,当期合同到期后不得另行续签)。
(二)集团属各单位与该两家公司已经签订的各类合同,要求该两家公司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执行完毕。
(三)要求河南省中鲁机电科技有限公司除正常执行已签订合同外,对因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二铝厂电机损坏的损失给予全额赔偿。
(四)集团招标办联合各企业,对该两家公司在集团各企业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后作进一步处理。
三、事件反思
供应商供应假冒产品事件多发,充分暴露出集团属各单位在物资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对产品验收把关不严,对产品质量辨别能力较差,不能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厂,从而使存在投机取巧心理的不法供应商有了可乘之机。
为筑牢防线,堵塞漏洞,集团各单位要于12月20日前由本单位领导牵头,对本单位产品质量问题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活动,对于发现的问题,由本单位一把手签字后书面上报集团招标办统一汇总处理。
望广大供应商朋友以此为鉴诚信经营,与伊电携手共进,共创企业美好明天。
为严厉打击类似行为,营造公平竞争局面,维护企业利益不受损失,凡发现类似现象者,伊电职工、供应商和社会各界均可向伊电集团招标办积极检举,举报电话:0379-68316687。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