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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经坊庄子河煤业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ZB-2019-19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山西长治经坊庄子河煤业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项目,项目业主为山西长治经坊庄子河煤业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2.1招标编号:CQZB-2019-191
2.2项目名称:山西长治经坊庄子河煤业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项目
2.3招标内容: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报告的变更及评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煤炭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担任本项目设计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类资格;
3.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5投标人业绩财产信誉等状况良好,无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7投标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8投标人不属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失信数据库企业;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02-26至2020-03-03;
4.2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山西承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地址:CQZB2005@126.com)。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件原件扫描件;
(6)企业近年同类型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原件扫描件;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提供网站截图扫描件。
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CQZB-2019-191投标资格证明材料”,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及授权代表人姓名、电话、邮箱号。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4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费用请汇入山西承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并在备注栏标明CQZB-2019-191。
接受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的开户行、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山西承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太原建行并州龙城支行
账号:14001815208050503134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进行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长治经坊庄子河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凯
电 话:0355-5525527-66011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承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并州南路6号鼎太风华B座11层
联系人:孙洁、田晓华、曹晓龙
电 话:0351-3234999-801、805
传 真:0351-8397403
监督部门: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和招投标事务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351-4645208